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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输了投资!贵阳银行11年前3.15亿房地产贷款“打水漂”

蒋桂菁
导读 财联社7月31日讯(记者 彭科峰)放贷有风险,银行需谨慎。7月30日晚间,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银行和地产商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联社7月31日讯(记者 彭科峰)放贷有风险,银行需谨慎。

7月30日晚间,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银行和地产商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等涉及3.15亿元的纠纷最终“赢了官司,输了投资”,法院发现九州名城等名下无财产可以执行。

不过,贵阳银行表示,“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该笔债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1年前的房地产贷款没能追回 贵阳银行3.15亿元近乎“打水漂”

昨日,贵阳银行公告称,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执行裁定书》。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九州名城等的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执行裁定,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据贵阳银行介绍,因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未按(2022)黔民终1304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公司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者依法立案受理,并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贵阳银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据贵阳银行此前多份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具体事由为:2013年12月,贵阳银行根据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支付转让价款5亿元,取得该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及相关权利。该信托项下对应的底层资产为2013年9月九州名城作为借款人取得的金额5亿元、期限3年的委托贷款,经办行为贵阳银行瑞南支行。2018年,根据《债权转让暨现状分配协议》,银行取得上述委托贷款债权、追索权、担保权利及其他一切相关权益。

具体来看,贵阳银行瑞南支行分别与九州名城股东周伟刚、周韶斌签订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周伟刚、周韶斌以其持有的九州名城股权作质押。贵阳银行瑞南支行与九州名城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以九州名城名下贵阳市三马片区60、61、62地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21年,贵阳银行向法院起诉,其主要诉求为,判令九州名城立即偿还原告债权本金315,429,534.07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截止2021年5月7日尚欠付利息(含罚息、复利)756,336,871.88元;判令周韶斌、周伟刚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历经数年,贵阳银行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终审基本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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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从近期贵阳银行发布的公告来看,该银行对外发放的多笔贷款都出现了问题。

今年2月,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龙航空港支行(下称双龙支行)因与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

依据贵阳银行的公告,2021年6月,双龙支行与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双龙支行向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授信人民币16亿元整(敞口金额),期限3年。双龙支行分别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王文银、刘结红、华威聚酰亚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四位个人、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双龙支行分别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该五家公司以其名下所有的合计16套房屋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该等抵押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双龙支行分别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该两家公司以其持有的相关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等质押已办理质押登记。但双龙支行发放贷款约16亿元后,对方违约。

据贵阳银行介绍,案件涉及贷款本金、票据垫款本金、未到期承兑金额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暂合计16.57亿元。

另外,今年7月4日,贵阳银行还宣布,收到上交所的相关《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经营业绩、信贷资产、存款结构三个方面的疑问作出回复。而相关统计显示,贵阳银行为今年首例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的上市银行,也为近两年来的首例。

(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