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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讯 据上海市政府8月1日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对入驻青浦的、年相关经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影视跨界融合企业,经评审按照分档定额原则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万元、4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对其他经评审认定的、入驻青浦的影视产业新业态,按新业态总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适用本市或本区文创政策扶持的,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本条款扶持)。影视产业新业态范围包括:(1)发展网络影视,定期举办网络视听创新大赛、短视频大赛、微电影展等活动,评选适合互联网、手机等传播的影视佳作;(2)支持影视企业与文化创意、数字内容、主题娱乐、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支持应用各类影视技术和作品成果IP,开发游戏、音像、书籍、休闲旅游、演艺等衍生产品。(实习记者 姚榕琰 编辑 刘昫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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