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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范伯平
导读 【两部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电低碳化改...

【两部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等资金保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