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因犯虚开发票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财联社6月12日电,宏达新材公告,此前披露,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一百八十万元。本次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不受相关影响。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